2011年1月22日星期六

丟iPhone賠百元:9成網友投票欲棄用聯邦快遞

聯邦快遞丟失價值4999元只給消費者100元賠償金的做法,經披露後,在消費者中引起強烈反響。連日來,消費者在《聯邦快遞郵寄 iPhone4未出倉庫就已丟失(組圖)》、《聯邦快遞丟失iPhone只賠百元 法院稱合同無效》兩文後,紛紛參與網友調查、討論、發表言論。其中參與網友調查的共有4萬余人,參與討論的網友4856人之多,其中596人發表了自己的評論。在參余調查的網友中,超過90%的網友對聯邦快遞的做法表示心寒,並表示不會再選擇聯邦快遞的服務。

2010年10月14日,北京消費者王暉將一部花費4999元購買到的黑色iphone4手機交聯邦快遞公司投遞,結果10多天後被告知丟失,12月22日被告知只能賠付100元人民幣,快遞費用退回。王暉在接受賠償後備感委屈,遂通過中國消費者報與騰訊網聯合主辦的投訴此事。

中國消費者報在第一時間將消費者的投訴信息完整反饋到聯邦快遞公司,2011年1月10日,聯邦快遞企業傳訊部給中國消費者報記者發來電子郵件,對王暉投訴一事答復稱:“讓客戶滿意是聯邦快遞最優先考慮的事情。聯邦快遞在中國始終致力于為客戶提供迅速、可靠的遞送服務。聯邦快遞對此事件給客戶引起的任何不便表示遺憾。我們也已經和客戶進行了溝通,並按照公司相關政策和合同條款對該客戶給予賠償。”

聯邦快遞的“公司相關政策”,究竟是什麼內容?記者提出當面採訪要求,聯邦快遞未予安排。《聯邦快遞郵寄iPhone4未出倉庫就已丟失 (組圖) 》、《聯邦快遞丟失iPhone只賠百元 法院稱合同無效》兩文發表後,中國消費者報再次通過電話、電子郵件,向聯邦公司提出當面採訪請求,1月17日,聯邦快遞中國區企業傳訊部負責人電子郵件回復稱:“我們已經給予你問題回復,至此公司的解釋已經告一段落,也不準備安排任何面訪。”

那麼,對聯邦快遞在宣傳聲稱的“使命必達”,格式條款中制定的“本公司對有關貴方托運貨件的毀損、遺失、遲延、短缺、誤送、未送交、錯誤信息或未提供信息之最大責任,根據本托運單限制為每票托運貨件100元人民幣或每千克20元人民幣,以較高者為準,但若貴方按下文申報更高的貨物申明價值,則不在此限”,網友有何看法?

“使命必達”不可信

在網友調查問到:“你認為‘使命必達’可信嗎?”,回答“是”的為206人次,佔比(2.46%,回答“否”的為8,163人次,佔比97.54%。

網友 高峰評論說,我在08年被聯邦的搞走一件貨將近15w。他們說是海關的問題,結果連海關的通報函都沒有,到最後我只能天天打他們電話投訴,最後結果就是他們的銷售經理走人,招呼不打就把我的賬號單方面終止了,我的事情不了了之。

深圳市網友 你好啊評論說,我剛買的價值8800元的戴爾筆記本,快遞回家,結果在路途中顯示鏡面被人為損壞了,他們還說風涼話:“我們只負責送,不負責質量,如有質量問題找廠商。”你說氣不氣人!我已號召周邊的親朋友,千萬不要用聯邦快遞!!!

無錫市網友 阿男評論說,現在的快遞公司有了一種新的賺錢模式,值錢的東西全部自己吞掉,賠個100-200就行了,這個本來就是暴利行業,現在的人只認錢,管你客戶什麼的,是死是活都和他們沒關係

蘭州市網友 叱吒魔岩評論說,聯邦快遞是世界三大快遞公司之一,進入中國市場以後就出現了以上諸多不正常現象,一方面的確是這家公司在國內的權利義務不對等,另一方面消費者應該透過現象挖掘更深層次的原因!為什麼好多國際知名企業在海外都享有很好聲譽、獲得很好業績,但一旦進入中國市場就出現了各種各樣匪夷所思的問題?大家應該去好好思考思考。。。

網友橫刀立馬評論說,2008年曾經走聯邦快遞4000多美金的貨到墨西哥,中轉美國阿拉斯時,不知貨丟了還是真被美國海關以“莫須有”的借口扣了,總之,聯邦快遞從頭到尾沒有主動協助做半點工作,還處處推托,傷透了心,後來一些美國客人告訴我,他們本土都不信賴聯邦,悔之晚已!生平發誓,再不會走聯邦快遞!!

網友聆科小夏評論說,這是快遞公司(或員工)在合法地幹非法的事:1.丟失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2.丟失了按每公斤多少錢賠償;3.你的是貴重物品,萬一丟失按條款賠償肯定虧損---沒事---你可以保價!于是不保價的貴重物品就成了快遞公司(或員工)囊中物,暴利啊~公司(或員工)只要昧著良心就可以以每公斤20元的價格“買下”客戶不保價的黃金。所以,保價的物品“丟失”的幾率會大大降低。

無錫市網友 一個人建議倣效醫療糾紛解決的‘舉證倒置’原則,快遞公司如果不能夠證明自己工作流程中沒有過錯,貨物丟失完全是不可抗、不可預測因素造成,就應該賠償。否則,讓消費者為快遞公司管理不善、員工工作失誤、甚至‘監守自盜’買單,那是極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對于快遞行業發展、公司成長也是不利的。

“霸王條款”不可取

在網友調查中,問到“聯邦快遞對未保價物品的賠償標準公平嗎?”,回答“公平”的為847人次,佔比2.64%,回答“不公平”的為30,098人次,佔比(93.92%)。

上海市網友尋評論說,首先我覺得這個丟失貨物,按照20元每公斤的賠償有點太可笑了。既然郵寄的東西那個不值這麼多錢啊,企業應該嚴查監守自盜行為,你企業把我的東西弄丟了賠我100來塊錢啥事沒有了。我覺得應該加強對快遞企業丟失貨物的責任丟一個加倍的罰款,你們又說你貴重物品為什麼不保價啊,快遞普遍的是保價費用是百分之三我覺得高的有點離譜。我不認同這個保價難道說不保價給你們的貨物就會隨便丟失麼。

蘇州市網友 A D 評論說,現在的快運公司,我覺得這個保價運輸存在加重客戶負擔的行為,作為快運公司,本來就應該對托運物品負責。現在有了這個保價與不保價,其實就是一個對快運公司有利而對客戶不利的不公平條款。設立了這個保價與不保價,削弱了快運公司的責任,那快運公司自然在快運過程中的監管就不會有實質性的加強,值得思索。

深圳市網友牛牛評論說,我覺得聯邦快遞黑,條款那麼密密麻麻,讓人怎麼看嗎?聯邦快遞服務態度也不好。前段時間我寄個東西到印度,10月底寄出,到12月初才收到。沒送到客戶手上他們也不通知我,還是我再三追問,天天打他們電話才幫我查原因。客服小姐都是你推我,我推你。很差勁的,從這之後,我再也不用聯邦,改用DHL了。

遂寧市網友 司墨評論說,我覺得這個不是報價不報價的問題,貴重物品報價,那不貴重的物品就活該被丟麼???既然我選擇了你這個快遞公司,那麼只要不是違禁物品,只要我快遞了,而你們也選擇了接受我的快遞要求,那麼讓我的快遞平安,快捷的到達就是你們的責任!!買東西給的價格都含有一個保質(修)期,為什麼我快遞就得在本來的價格之外再加錢才能確保質量呢???

珠海市網友 平常評論說,其實換一個方式去理解,快遞公司就是幫你把你的東西交給別人,從中收取勞務費等成本費用,我們可以想一下,如果有個朋友交個5000元的物品叫我們幫從重慶帶到北京,結果途中我們弄丟了,難道我們不該賠這個5000元?難道我們說我只願意賠朋友把東西交我們手上這過程中發生的十幾塊費用?這樣的人還值得信賴?換成誰也不會信賴這樣的人,轉換成物流公司也一樣。這樣不變成看到好東西就放自己口袋?這和土匪小偷有什麼區別?

湖州市風友開水評論說,照你這麼說郵寄貴的東西就一定要保價?那快遞資費標準是不是就沒有意義了?如果是物品損毀還可以解釋。遺失就必須賠償全額!又不是遇到索馬裏海盜整批貨都丟了。只丟單件物品明顯是偷盜,為什麼快遞倉庫裏的東西會被偷盜?明顯是監守自盜,不追究刑事責任就算輕的了。必須賠償全額,不管是否保價!快遞資費標準 是快遞幫你運輸的費用,東西遺失,鐵定應按照原價的金額賠償。

深圳市網友銀雪蓮評論說,這個不是背面合同不合同的問題,也不是使用聯邦或者不使用聯邦的問題:當前的郵政法,就是普通民眾的不公平!當年制定郵郵政法的人,我想主要是快遞公司起草的吧,相關法律審核機構並沒有仔細審核!沒有保價就按運費的三至五倍賠償,假如我運個200塊的東西,快遞公司就可以損失為由,只賠償三十元,這是搶劫呀!中國的法律應該及時更新,只要丟件就要按實際賠償!

青島市網友lucy評論說,如果不制定相關的法律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就有可能造成一部分人鑽此漏洞,消費者的權益無法保障,只能靠保價, 從而增加消費者的成本.個人認為,不論保價不保價,只要是你快遞公司的責任,你就應該承擔你的責任!在能夠確認對方真正損失的前提下,該賠多少就賠多少, 這樣也能夠促進快遞公司的內部管理,讓損壞丟失快件的機率降低.

國家郵政局要求保障快遞服務 維護消費者權益

針對快遞業中出現的問題,中國新聞社報道說,為加強快遞市場監管,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國家郵政局已于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郵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家郵政局關于做好旺季期間快遞服務督導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節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督導企業做好快遞服務工作,保障服務質量。

通知強調,要督促快遞企業總部加強對所屬品牌企業的管理,嚴格要求所屬企業和網點按照規范的操作流程,認真做好快件攬收、分揀和投遞工作,嚴禁出現野蠻裝卸和分揀扔件等問題。要加強監督檢查,發現企業有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堅決依法查處。

通知強調,要督導快遞企業切實做好用戶投訴受理工作。各企業要保障用戶投訴渠道暢通,及時妥善處理用戶反映的快遞服務問題。各地郵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企業投訴受理電話的抽查,發現問題責令企業改正,並依法處罰。

聯邦快遞“使命必達”宣傳語還能在消費者的心目中停留多久?它印在投遞單後面的“本公司對有關貴方托運貨件的毀損、遺失、遲延、短缺、誤送、未送交、錯誤信息或未提供信息之最大責任,根據本托運單限制為每票托運貨件100元人民幣或每千克20元人民幣,以較高者為準,但若貴方按下文申報更高的貨物申明價值,則不在此限”的格式條款,又還能支撐多久?相信時
間一定會對聯邦快遞給出最好的答案。王建新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1-01/21/c_1210102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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