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8日星期三

中聯通iPhone4綁門號 惹民怨

據新浪財經報導,iPhone4在大陸代理商-中國聯通採行新措施,自今年12月1日起,申辦新合約的用戶必須綁門號,不得購買單機,或「捨棄」晶片卡不用。

新政推出一周,引發大陸民眾的強烈反彈,認為聯通「剝奪消費者權利」,根本是「霸王條款」。

新措施中最被人詬病的是,用戶必須確保手機和晶片卡「同時並存」的狀態,並保持話費的合約,否則可對用戶施行停機或鎖定iPhone終端等措施,要求用戶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表示,中聯通的舉動已經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4條和《合同法》第39條以及40條,經營者涉嫌利用契約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並且排除消費者權利,對消費者並不公平,除此之外,許多消費者表示,購買iPhone4是個人的財產,有權利決定要怎麼用就怎麼用,不應該被晶片或話費給綁住,還有的消費者質疑聯通意圖在國內「壟斷」iPhone4,對於律師團以及民眾的反應,聯通目前未有正面的回應,只表示公司的決策都是「照著規矩來」,並未違反任何規定。

引進iPhone4進入大陸市場的中國聯通,原本企圖藉由蘋果公司一系列手機產品,在大陸手機市場上鹹魚大翻身,但大陸市場上「iPhone水貨」太多,中國聯通副總裁李剛指出,手機黃牛以水貨的方式嚴重影響聯通的正常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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